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 号)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2〕21号)的有关要求,依据本单位现有招生领域和《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拟申请将我校“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代码1351)对应调整为“设计”专业学位授权点(代码1357)。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科建设办公室、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提出,并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5-8671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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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办公室、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