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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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交叉融合,强化财经特色

发布时间:2022-02-17 作者:法学院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一级学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与经管类学科的交叉融合,不断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打造特色学科方向与学科团队,着力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一、本学科基本情况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本科教育开始于1997年,2003年成立法学院。2007年国际法学硕士开始招生。2009年,法学专业成为江苏省高等院校品牌专业。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现招收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硕士研究生。2012年,法学专业被遴选为“江苏省重点专业”,2020年入选江苏省一流专业建设点。2017年,法学学科成功申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6年,法学一级学科被遴选为“十三五”江苏省一级重点(培育)学科,2021年通过终期验收。2021年法学一级学科被遴选为“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

二、本学科的定位与目标

定位:本学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立基于法学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依托财经大学的经、管等优势学科,坚持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重点打造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和国际经济法等“财经法学”研究团队和学科平台,建设特色鲜明、财经法学比较优势突出,打造国内知名的财经法学高地。

目标:致力于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熟练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兼具大财经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学研究人才、法律实务人才和社会管理人才。力争“十四五”期间本学科总体实力位居江苏省内法学学科前列,2-3个学科方向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个别研究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在同类高校中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三、学科方向设置

依托财经大学经管学科的优势,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以经济法学科、民商法学科为重点,以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等其他四个学科为支撑的学科建设体系,在金融法与财税法、竞争法、破产法、公司法等研究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四、本学科的优势与特色

1.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学科团队优良

本学科组建了一支思想素质高、学缘结构多元、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形成了多个优良的学科团队。根据凝练的专业方向与特色,谋划布局一支学院结构多元、职称结构合理、科研能力与潜力发展优势较强的人才队伍。一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要尝试通过各种超常规激励措施激发自有人才的教学科研潜力,通过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院的进修互访、各类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会议的参与等方式,培养与激活竞争意识,实现人才强院。本学科现有教授12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7人,有海归博士7人,有海外学习经历的23人,其中包括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4人,1人在全国性学会担任副会长、20余人次担任理事等,10多人次担任省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

2.重交叉融合,突出 “财经”特色

近3年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0多项,获批省级立法团队1个。代表性的成果包括:主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引领和保障研究》《我国股东直接诉体系建构研究》《金融消费安全的公私合作规制研究》《刑事合规视野下智能技术单位的刑事责任研究》《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冲突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版《走向财政民主——化解乡村债务长效机制研究》《经济法哲学》《破产重组制度改革研究》《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公司参与》《基于价值创造的私募融资风险治理机制研究》等相关系列专著,公开发表系列论文等。2015年至今,本学科获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篇,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100%。

3.突出大财经视野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利用我校经、管类学科的优势资源,向学生开放经管类专业课程,要求本学科研究生应选修1-2门经济、管理类课程并取得学分。此外,本学科教师积极探索相关的人才培养模式,主持省级重点教改课题《财经类高校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与应用》等各类教改项目多项,另有多篇相关的教改论文公开发表。

4.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1)强化校地、校企合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本学科鼓励教师争取更多的横向课题,通过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加强与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立法及司法实践活动,为建设“法治江苏”提供智力支持,提升社会服务的水平。多次受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及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合法性与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为地方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持。

(2)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治等活动,更多的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拓展社会培训的范围,不仅要继续面向法律职业群体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还要逐步将培训对象扩展到金融、会计、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从业人员,提高相关行业人员的法律素养。

(3)对外合作交流成效明显

本学科积极与美国、德国、加拿大以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了广泛地交流合作。例如,通过与德国马尔堡大学的合作项目,常规化地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开展学术交流及师生互访。探索与德国马尔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等采用“2+2”或“3+2”模式联合办学以及硕士的联合培养,开拓与英国、美国等知名高校的合作,加强师生交流互访,探索国际学术会议的联合承办、研究机构的联合建立、研究成果的共享。


(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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